交通信号和标志并不总是足以解决流量冲突。例如,绿灯并不意味着如果另一辆车向前穿过十字路口,您可以向左转。在未标记的十字路口中,可能会有混乱。这就是为什么制定通用法律的原因 - 通过常识性规则清除混乱。通行法旨在保护您和其他与您分享道路的人,从损坏车辆,伤害甚至死亡。因此,重要的是您了解并服从他们。
纽约的通行权法摘要
纽约州的通行权法可以总结如下:
交集
如果您要接近十字路口,则必须在交叉路口中赋予已经流量的方式。
如果一个以上的驾驶员大约在同一时间到达一个未标记的十字路口,那么左转的驾驶员必须屈服于直接或右转的驾驶员。
在停车标志上,如果您大致在同一时间到达,则必须给予右边的驾驶员。
如果您要从私人道路或车道接近公共道路,则必须屈服于已经在道路上的交通权和行人。
如果行人在法律上使用人行横道(无论是标记还是未标记),则必须屈服。
如果您最终可能会阻止流量,则在灯光变化的情况下,您不得进入交叉路口。您必须等到前面的流量通过交叉路口,然后再进行。
紧急车辆
必须赋予红色,红色和白色,红色和蓝色的灯以及声音警报器或气喇叭的紧急车辆。
如果您在急诊车辆接近时处于交叉路口,请清除交叉路口,然后停下来。
志愿消防员驾驶私人车辆并响应警报可能会显示蓝光,救护车司机可能会显示绿灯。雪犁和拖车配备了琥珀灯。这些司机必须遵守通行法,您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但是,您应该通过礼貌和公共安全。
回旋处
- 在回旋处,您必须屈服于已经在圈子中的驾驶员,行人和骑自行车的人。
行人和滑板手
当行人或滑板手在标记或未标记的十字路口越过时,他们就有通行权。
盲人行人必须始终赋予通行权,即使以对视力的人来说是违法的,即使越过。
关于纽约通行权法的常见误解
您可能会认为,紧急车辆的驾驶员仅有权在交叉路口中享受通行权。实际上,他们可以在单向街道上以错误的方式行驶,甚至可以转向通常被禁止的指示。这意味着紧急车辆可能是极其可预测的,因此,如果您听到警报器并看到闪烁的灯光,则应非常谨慎。
因未能屈服而受到惩罚
在纽约州,未能产生的收益将为您罚款3个分数,罚款105美元。如果您在明年半中重复进攻,则罚款会加倍。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纽约州汽车驾驶员手册第4章,第45-47页,第8章,第68页和第11章,第89-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