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礼貌和通行权法律结合起来,以确保您的交通安全。这就是为什么在产生权利时,意味着避免造成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碰撞或对车辆造成损害的原因,法律要求您这样做。加利福尼亚州大多数与交通相关的伤害是由未能产生权利的人造成的。
加利福尼亚通行权法摘要
加利福尼亚州的通行法律可以总结如下:
行人
行人是步行,使用滑板,轮椅,三轮车或自行车以外的任何类型的个人运输工具的人。在加利福尼亚,您必须向行人屈服。
您可能不会经过在人行横道上等待的车辆。
除了越过外,您可能不会在人行道上开车,当您越过时,您必须屈服于行人。
您必须在人行横道的五英尺内停下来,以使行人安全地交叉。
您必须始终屈服于盲人,这些人向您伸出拐杖作为他们希望进入人行横道的信号。如果他们向后拉甘蔗,这是他们希望您继续前进的信号。
行人具有标记或未标记的人行横道的权利。
行人必须遵守与驾驶者相同的交通规则,但是即使他们犯错,您也必须屈服。
交集
在任何十字路口,无论是标记还是未标记,您都必须放慢脚步并准备停止。
将通行权屈服于首先到达的车辆或自行车。
在未标记的十字路口,在通行道路上产生交通。
当左转时,屈服于任何车辆的右路,足以带来危险。
在四路停车上,屈服于首先那里的车辆,然后屈服于右侧的车辆。
回旋处
进入或退出的任何车辆都必须在回旋处的交通中产生。
进入回旋处后,请勿停下来,屈服于试图进入的驾驶员。您可能会认为自己很有礼貌,但实际上您正在冒着造成事故的风险。
在山路上
加利福尼亚州有一些非常山区的地区,这需要谨慎。
- 如果您在陡峭的级别上遇到,在陡峭的级别上都无法通过,则必须向上倾斜的车辆备份并屈服于面向上坡的车辆。
对加利福尼亚的通行权法的常见误解
在加利福尼亚,许多人对构成行人的构成感到困惑。实际上,它不仅是步行的人 - 它可能是滑板手,也可能是溜冰鞋的人。这不是骑自行车的人。但是,如果有疑问,最好是在谨慎的一边犯错,并假设任何使用任何类型的个人运输工具的人都有资格作为行人,并且必须赋予通行权。
因未能屈服而受到惩罚
如果您未能在加利福尼亚州产生权利,则将自动对驾驶执照进行单点罚款。至于罚款,这将取决于县和法院。除了法院费用外,您最终可能会为单一定罪支付400美元或更多的费用,因此您要遵守通行权利的好处要好得多。
有关更多信息,请咨询《加利福尼亚驾驶员手册》,第26-29和61页